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委《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由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归口,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牵头起草的《综合交通产业统计监测导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已完成编制。现就此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请相关单位或专家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6月11日前反馈至协会,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方式:吴老师 13858052999;邮箱:oksamm@163.com。
附件:1.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2.意见反馈表
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