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委《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论证,由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浙江飞流科技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区域低空运行管理平台通用要求》团体标准予以立项,立项计划号:2025-020-ZAII,特此公告。
请牵头起草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编制,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如有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71-87203550,电子邮箱:oksamm@163.com。
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