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电力数据共享系统框架和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委《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牵头起草的《电力数据共享系统框架和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已完成编制。
现就此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请相关单位或专家填写《意见征求反馈表》并于9月8日前反馈至协会,逾期将视为无意见。联系人:罗老师 0571-87203550 70009755@qq.com。
附件:1.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意见征求反馈表
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