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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服务

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各级单位会员服务内容

2018-06-01

(一)理事单位享受的服务内容

1、获得本会授予的理事单位证书和牌匾,并享有“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理事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2、享有本会通过网站、会刊、微信公众号、产业发展调研报告等渠道提供的最新政策、市场行情、新技术、新项目等物联网领域发展动态信息资源;

    3、享有本会网站提供的企业信息发布、企业形象展示、微博、QQ互动等服务平台;

    4、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产学研合作、技术引进、自主创新成果、产品演示推广和新闻发布等交流活动;

    5、享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国内外专业性展览洽谈、商务考察及评选表彰活动;

    6、享有协会举办的有关政策、管理、技术、标准、人才等各类培训服务;

    7、享有通过协会口子申报省级新产品新技术、“浙江制造精品”等项目;

    8、享有政府资助项目申报、本会提供的项目申请协助服务;

    9、享有本会提供的专利申请及知识产权申报服务;

    10、享有本会提供的投融资及专为中小科技型定制的金融链服务;

    11、享有免费获取协会秘书处编印的会刊等资料。

12、享有本会提供的“智慧城市”等应用项目信息通告和对接服务;

13、享有参加协会的产业联盟和专委会,参与协会整合的联盟产业链活动。

14、享有参加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理事会参与协会理事会的工作决策。

15、享有协会公众账号、微信群等互动平台的专栏展示和宣传;

16、享有协会和全国各省市、相关协会组织的项目对接、实地考察等优先推荐。

理事单位享受的服务内容

    常务理事单位在享有理事单位同等服务的同时,还享有以下服务内容:

1、获得本会授予的常务理事单位证书,并享有“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2、优先获得协会相关活动中展示个人和企业的机会;

3、享有本会提供的企业需求个性化服务;

4、享有优惠在本会会刊或网站上刊登企业广告(1次/年)。

(三)副理事长单位享受的服务内容

    副理事长单位在享有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同等服务的同时,还享有以下服务内容:

1、获得本会授予的副理事长单位证书,并享有“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2、可申请担任协会“执行副秘书长”职务,参与协会秘书处的日常重大工作决策;

3、可代表本会参与社会活动

4、可获得协会产业联盟或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的申请资格,并获得协会在整合产业链、打造产业联盟和专委会各方面工作的支持。

5、享有优先参与物联网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关健和前瞻性技术研究;

    6、企业举办大型活动,享有以本会作为指导或主办单位的冠名权。

(四)常务副理事长单位享受的服务内容

    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在享有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单位同等服务的同时,还享有以下服务内容:

1、获得本会授予的常务副理事长单位证书,并享有“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2、享有参与本会组织的重大事项研究与决定;

3、享有优先获得本会组织的重大活动冠名权;

4、优先获得协会承接相关政府项目的合作或推荐资格;

5、可根据企业需要,协会专门定制个性服务(如产业数据调研、专业市场开拓、政府部门对接等)。

(以上服务供参考,本协会保留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