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委:
为更好地申报国家智能制造领域标准项目,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制定管理暂行办法》(工信厅科〔2009〕87号)要求,现将组织申报标准制修订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一)项目申报须紧密结合《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浙政发〔2015〕51号)、《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智能制造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的通知》(浙经信法规〔2016〕78号)。
(二)行业标准范围按照“重点制定本行业领域的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标准”的要求,经查新后提出的行业标准项目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申报重点
(一)涉及我省优势产业的标准,重点包括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
(二)紧密结合《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产业发展重点,主要包括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与现代交通装备、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装备、通信网络与智能终端、专用集成电路与新型元器件、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工业软件、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新材料、绿色石油化工、时尚轻纺业等领域的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各市经信委按地域征集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后报我委遴选和上报。
(二)申报材料:标准草案、《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申请表》(附件1)、《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2)。
(三)申报方式:请各市经信委在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材料汇总后报送省经信委法规处或省智能制造标准联盟。联系人:法规处 严亮,电话:0571-87058269,邮箱:380613511@qq.com;省智能制造标准联盟 吴军航,0571-87203550,wjh_zaii@163.com。(邮件注明行业标准申报)
附件:1.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申请表
2.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2月14日
附件1
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申请表
行业: 承办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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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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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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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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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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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技术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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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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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程度及标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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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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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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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产品方面标准、节能与综合利用标准、安全生产标准、标准样品和工程建设标准项目分别列表。
2、修订项目,请在“代替标准”栏中注明修订标准号和年代号。
3、3、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项目,请填写采用标准编号及年代号。
附件2
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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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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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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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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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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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修订标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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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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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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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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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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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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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名称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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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名称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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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快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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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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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程序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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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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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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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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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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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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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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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意义或必
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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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标准项目涉及的方面,期望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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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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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技术内容与适用范围;
项目建议性质为强制性,需指出强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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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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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内外对该技术研究情况简要说明:国内外对该技术研究情况、进程及未来的发展;该技术是否相对稳定,如果不是的话,预计一下技术未来稳定的时间,提出的标准项目是否可作为未来技术发展的基础;
2. 项目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程度的考虑:该标准项目是否有对应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标准制定过程中如何考虑采用的问题;
3. 与国内相关标准间的关系:该标准项目是否有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该标准项目与这些标准是什么关系,该标准项目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
4. 指出是否发现有知识产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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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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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公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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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技术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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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公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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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托机构
(省级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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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公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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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填写制定或修订项目中,若选择修订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号;
[注2] 选择采用国际标准,必须填写采标号及采用程度;
[注3] 选择采用快速程序,必须填写快速程序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