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发展的史无前例,面对困难,国家提出了构建“双循环”新格局的构想,在历史新阶段,中国企业共同面临新考验,拥抱新变化。
为进一步宣传会员,服务会员,引领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发展,我会拟颁发一批2020年度物联网奖项。现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开通申报渠道,经材料提交、评审、公示后将在2020年度会员大会(线上召开)上进行表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拟设奖项
1. 2020浙江省物联网年度领军企业(企业家)奖
2. 2020浙江省物联网年度科技创新奖
3. 2020浙江省物联网年度产品创新奖
4. 2020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优秀会员奖
5. 2020浙江省智能制造标准先进企业奖
6. 2020浙江省数字化小微企业园优秀服务商
7. 2020浙江省物联网行业突出贡献奖
二、评选标准
1. 领军奖:领军企业(企业家)奖: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获得国家级专项或荣誉,引领产业发展,具有影响力;或者领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荣获省优秀企业家、功勋企业家等以上荣誉;
2. 科技创新奖: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部门专项或荣誉,包括科技进步奖、浙江省级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
3. 产品创新奖:获得省级及以上经信部门专项或荣誉,包括高质量发展专项(试点示范)、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首台(套)、优秀新产品(新技术)、浙江制造精品、优秀工业产品等;
4. 优秀会员奖:积极与协会互动交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主动发起举办1次及以上协会活动,或参与3次及以上协会活动;
5. 标准先进奖: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申报、立项、编制等工作;
6. 数字化小微企业园优秀服务商:浙江省数字化小微企业园联盟成员单位,参与数字化小微企业园的标准制订或宣贯,具有丰富的数字化小微企业园服务经验和优秀案例,建设3A级及以上数字化园区或省级数字化示范园区不少于1家;
7. 物联网行业突出贡献奖:连续三年获得浙江省级物联网科技创新奖、产品创新奖、标准先进奖,或者为20家以上省级数字化示范小微企业园提供服务且累计服务100家以上小微企业园的单位。
三、评选条件
1. 征集年度范围为:2020年度(条件范围截止至12月20日)
2. 参评会员单位:加入协会满一年以上,且遵守协会章程。
四、参评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1月4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曼茜
电子邮箱:zj_zaii@163.com
电话:0571-88366896
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