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协会动态>
协会通知

关于收取2020年度会费的通知

2020-07-28

各会员单位:

    你们好!

    根据2019年《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章程》(修订版)的有关规定,现将收取2020年度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2020年度会费收取标准根据民政厅有关文件的要求,经2019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二届六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将会员层级以及会费收取标准进行调整,取消了常务理事级别,其他级别收费标准如下

副理事长单35000/年;
    副理事长单20000/年;
    理事5000/年;
    员单800/

原常务理事单位原则上升级为副理事长单位。

二、缴纳时间及义务

    请各会员单位于2020831日前缴纳本年度会费。

如期足额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协会工作顺利开展的主要经济保障,请各会员按照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会员类别和会费标准缴纳会费。

三、缴纳方法

    银行转账缴纳

    收款单位: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杭州宝石支行

    收款帐号:33001616127053005615

(注:转账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并将转账凭证拍照或截图发送至协会邮箱:zj_zaii@163.com,以便会费收费票据及时开具。)

四、收费票据开具

协会收到各单位会费后,将开具会费收费票据并以快递形式邮寄至会员单位入会时协会登记的联系人地址,如收件人、地址、电话等信息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到协会邮箱zj_zaii@163.com 。现金缴纳可当场开具收费票据。

五、下一年度会牌内页发放

    下一年度会牌内页发放将随2020年度会费票据一同寄送,内页将更新会员有效时间并加盖公章。现金缴纳的将在缴纳后单独邮寄。

    如有问题可联系秘书处工作人员。

联系人:倪曼茜


    协会邮箱:zj_zaii@163.com

联系电话:0571-88366896

                       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

202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