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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的实施意见来了

2020-04-12

浙江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发展方向

加快形成以制造能力共享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共享为支撑的协同发展格局。


▶ 制造能力共享。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生产设备、专用工具、生产线等制造资源的协作共享。发展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服务,打造网络化协同制造新模式。

创新能力共享。汇聚社会多元化智力资源的产品设计和开发能力,开展科研仪器设备以及工业软件、工业数据、工业技术和机理模型等知识资源的共享,赋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

服务能力共享。围绕物流仓储、产品检测、设备维护、验货验厂、供应链管理、数据存储与分析等企业普遍存在的共性服务需求,整合海量社会服务资源,探索发展集约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服务能力共享。



主要目标

 
到2022年:

形成10家创新能力强、行业影响力大、共享制造特色鲜明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争创国家级共享制造示范平台。推动支持30项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共享制造示范项目,共享制造在产业集群的应用进一步深化,集群内生产组织效率明显提高。支撑共享制造发展的技术、信用、标准、基础设施等配套体系逐步健全,数字化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共享制造协同发展生态基本构建。


 
到2025年:

共享制造发展迈上新台阶,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显现,共享制造模式广泛应用,生态体系趋于完善,资源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成为全国领先的共享制造发展高地。


主要任务

01

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共享制造体系

培育区域级共享平台。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县(市、区)为重点,结合当地产业优势和重大项目建设需求,依托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整合区域中小企业制造资源,建立健全“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

到2022年,培育5家左右支撑共享制造的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争创国家级共享制造示范平台


提升行业级共享平台。依托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生物医药、石油化工等重点领域,加强平台对原材料、工具设备、信息数据等资源的统筹能力,提升产业链协同效能。

到2022年,提升建设5家左右具备共享制造功能、有效赋能重点行业的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打造“双创”共享平台。鼓励制造业创新中心、大型制造企业等建立制造业“双创”平台,汇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校、开发者等各方研发资源和能力,推动产学研“双创”资源深度整合和开放共享。大力推进众包众创,支持龙头企业依托平台开放能力,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物流仓储、专业人才等方面的服务,辐射和带动中小微企业提升发展质量。

到2022年,打造一批服务共享制造发展的制造业“双创”平台。


02

依托产业集群推进共享制造应用

探索建设共享工厂。围绕产业集群共性制造需求和关键环节,整合资源,引导骨干企业针对通用性强、购置成本高的生产设备,面向行业发展分包协同生产、融资租赁等模式,探索基于线上平台的分时、计件、按价值计价等灵活服务方式,依托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分行业打造一批“共享工厂”。

到2022年,力争建设具备共享制造能力的车间、工厂20家。


打造数字化共享制造园区。以小微企业园为重点,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各类园区的应用,推进园区数字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应用。创新园区运营管理模式,推广智慧园区管理平台,整合园区内外部资源,推动园区共享制造空间与功能升级。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支撑机构、特色工业设计基地等载体的数字化运营服务能力。

到2022年,培育一批共享制造数字化园区。


推动集群共享能力升级。围绕集群产业定位,推动产业集群共享制造能力建设,促进产业链各环节高效协同共享,服务产业集群提质升级。通过小批量体验、分层分批推进等方式,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融入共享制造生态。依托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检测认证、质量管理、征信查询、数据运营等一站式集群公共服务。


03

健全共享制造发展生态

鼓励共享制造技术创新。围绕共享制造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需求,支持建设一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强化产学研合作,加快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构建科学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与资源调配机制,推动科研仪器设备与实验能力开放共享。推进建设知识产权联盟,完善资源共享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推动建设数据共享体系。深入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各类数据归集和开放共享。鼓励引导工业企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适度开放工业数据,推进工业大数据汇集和创新应用。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树立大数据应用标杆。推进区块链技术在共享制造领域的应用,实现数据高可用、高可信、可追溯,完善数据共享体系。


构建共享制造标准体系。鼓励平台企业建立共享制造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生产,探索制定一批数字化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认证,实现制造资源的可度量、可交易、可评估。

到2022年,形成一批共享制造领域“浙江制造”标准。


促进制造业人才资源共享。支持各地建立专家工作站等技术服务机构,集聚制造业高端人才,推动高端人才服务企业由“点对点”向“点对面”转变。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与众创空间、孵化器等载体对接,为初创型企业提供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等领域的联合用工,降低创业成本。支持园区管理机构等针对企业一般性生产岗位用工需求,为企业提供信息对接服务,推动企业订单规模与用工数量的动态匹配,快速实现人力资源的再分配。


04

提升企业共享制造能力

加强数字化制造共享能力。引导企业内部建立统一的生产管控平台,加强业务系统间互联互通、数据集成。开展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等,持续推动企业两化融合贯标体系建设。引导企业针对外部共享需求,进一步优化研发设计、智能排产、质量检验等环节,激活闲置资源,推进行业抱团发展。


加强协同制造共享能力。支持龙头企业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汇聚人员、设备、数据等资源要素,打通上下游企业间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实现设计、供应、制造和服务资源的在线共享和优化配置。支持第三方服务机构基于互联网整合行业内中小企业产供销资源,打造云上产业链,突破工厂物理界限,实现制造资源的动态分析和柔性配置。


加强服务型制造共享能力。推进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建设,鼓励企业以深度融入共享制造生态为方向,推动制造能力与服务环节融合,加强工业技术软件化、供应链管理、远程运维、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型制造能力,培育行业赋能新模式。


05

夯实共享制造基础与服务供给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5G商用,加大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开拓。加快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IPv6改造覆盖率,推广工业互联网标识应用。加强云数据中心、基站、管线、边缘智能设备等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实现优化组网。


培育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聚焦工业互联网、智能化改造等领域,分行业分领域培育、引进、认定一批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加强供需对接,推进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评估诊断基本覆盖。

到2022年,培育具备共享制造专业服务能力的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100家。


打造共享制造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共享平台、共享工厂的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审查及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区块链、拟态防御、量子通信等技术应用,建立共享制造可信网络,提升重要信息系统和工控系统等的安全防护水平。